根据《吉林市生产环境局关于做好2025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吉市环发(2025}9号),我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于2025年3月开始启动,依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将企业相关信息予以公布,信息公开具体内容如下:
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相关信息公布 | |
企业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乙烯厂 |
法人代表 | 金彦江 |
企业所在地址 |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榆树街乙烯路168号 |
排放污染物名称 | SO2、NOx、颗粒物、COD、氨氮、VOCs |
污染物排放方式 | 有组织、无组织 |
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 | SO2排放浓度:6.13mg/m3,总量:34.4t/a;NOx浓度:65.4mg/m3,总量:367t/a;颗粒物浓度:6.65mg/m3,总量:37.3t/a;COD浓度:448.62mg/L,总量:910t/a(排入污水处理厂);氨氮浓度:8.96mg/L,总量:18.8t/a(排入污水处理厂);VOCs:336t/a。 |
超标及超总量情况 | 无 |
主要能源品种及消耗量 | 水1018万吨/年、电38058万千瓦时/年、天然气2484万立/年、蒸汽192万吨/年(自产蒸汽) |
单位产品能耗 | 318.91kg标油/t |
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 | 无 |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 | 石脑油113.24万吨/年、加氢裂化尾油48.83万吨/年,用于乙烯装置生产乙烯、加氢汽油等产品。 |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 | 无 |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 2024年共产生危险废物932.9吨,全部外委处置利用。 |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 企业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已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注:请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一条要求,填写以上公布信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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