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市生产环境局关于做好2025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吉市环发(2025}9号),我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于2025年3月开始启动,依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将企业相关信息予以公布,信息公开具体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 | 吉化集团吉林市星云化工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 | 于广臣 |
企业所在地址 | 吉林市龙潭区星云路88号 |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 | 环氧乙烷使用量1000t/a,用于生产聚氧化乙烯产品的原料;正己烷使用量50t/a,用于生产聚氧化乙烯产品的溶剂;甲醛18t/a,用于生产分散剂产品的原料;精萘使用量385t/a用于生产分散剂产品的原料;醋酸使用量36t/a,用于生产分散剂产品的原料; |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 | 公司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主要为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氨气、硫化氢等。其最大平均排放浓度值分别为颗粒物12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200mg/m3,,VOCS120mg/m3;其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0.04吨/年,二氧化硫6.499吨/年,氮氧化物1.365吨/年,VOCS35.554吨/年。 |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 公司分散剂产生的废包装袋转运至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污水处理废活性炭转运至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危废库,转运至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化验室废液收集后转运至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废气处理的废活性炭,收集转运至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 企业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已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注:请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一条要求,填写以上公布信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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