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市生产环境局关于做好2025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吉市环发(2025}9号),我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于2025年3月开始启动,依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将企业相关信息予以公布,信息公开具体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 | 吉林万邦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 | 王济淮 |
企业所在地址 | 吉林市龙潭区珠江路505号 |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 | 氨水(20%)745.31吨/年,焚烧使用,降低氮氧化物排放;盐酸(30%)10.21吨/年,用于污水处理站调节pH;液碱(34%)34.6吨/年,用于污水处理反渗透膜的清洗。 |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 | 公司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主要为废水及废气,废水2024年排放量18557.999m3,COD最大排放浓度22.579mg/l,年排放量0.294吨/年;氨氮最大排放浓度0.581mg/l,年排放量0.013吨/年。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颗粒物等。其最大平均排放浓度值分别为颗粒物1.426mg/m3,二氧化硫15.448mg/m3,氮氧化物173.169mg/m3,一氧化碳28.709mg/m3,氯化氢1.066mg/m3;其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0.12018吨/年,二氧化硫1.869吨/年,氮氧化物15.57359吨/年,一氧化碳3.10161吨/年,氯化氢0.33662吨/年。 |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 含氰废水处理系统蒸馏及萃取残液贮存在母液罐内,入炉焚烧处置;废催化剂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填埋或水泥窑协同处置;蒸发盐渣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填埋或水泥窑协同处置;废RO膜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填埋或水泥窑协同处置;废活性炭入炉焚烧;化验室废液入炉焚烧;飞灰、除尘灰暂存于飞灰筒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填埋或水泥窑协同处置;絮凝污泥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填埋或水泥窑协同处置;焚烧炉渣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填埋或水泥窑协同处置;破损布袋入炉焚烧;废机油入炉焚烧;污水处理栅渣、初沉除渣池浮渣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入炉焚烧;污泥暂存于污泥池,入炉焚烧;废油抹布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 企业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已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注:请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一条要求,填写以上公布信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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