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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县运通砼业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1.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 要求,结合我公司 2023 年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内容,请社会
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2.依据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 38 号)
《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 号)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 2024 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
名单的通知》 (豫环办(2024)14号)
3.公示类型
公示类型: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公示内容: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 量、用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
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
4.公开信息
4.1 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扶沟县运通砼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宋醒
企业所在地址:周口市扶沟县大李庄收费站南50米
4.2 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涉及有毒有害原料。
4.3 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
颗粒物检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mg/m³
点位 采样时间 | 上风向1* | 下风向2* | 下风向3* | 下风向4 | |
2023.4.4 | 10:21~11:21 | 0.111 | 0.433 | 0.374 | 0.463 |
11:25~12:25 | 0.139 | 0.367 | 0.416 | 0.338 | |
12:30~13:30 | 0.166 | 0.477 | 0.324 | 0.428 | |
废气:根据河南省正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正信检字 HJ|2023]0322-07检测报告,公司无组织粉尘排放符合 DB41/1953-2020《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表1(0.5mg/m3 )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废水: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用作冲洗车辆、设备和生产,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喷洒使用,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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