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5
0
0
1、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
2、依据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3年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单位名单的通知》(京发改〔2023〕566号)。
3、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1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伟
企业地理位置: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东路东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2 有害原料使用情况
3.3 有害物质排放情况
3.4 企业危险废弃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3.5 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作者(177****7757,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6-08 09:52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