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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联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的通知》(环办科技[2018]5号)及《关于印发<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等文件要求,河南省中联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关于公布2023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3〕11号),企业于2023年3月委托郑州卓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从技术上支持本企业开展强制型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等情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企业名称 | 河南省中联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代表 | 薛文锁 |
注册资金 | 300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5780534651B |
联系人 | 刘少辉 | 联系电话 | 15838105271 |
生产地址及邮编 | 新密市岳村镇桥沟村 | 生产班制 | 三班工作制 |
产品及生产规模 | 年回收拆解2万辆报废汽车 | ||
主要使用能源 | 水、电 | ||
主要污染物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噪声、固废、生产污水、生产废水 | ||
环保手续 | 2014年12月2日河南省中联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河南朗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河南省中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2万辆报废汽车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11月28日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以“郑环审[2016]178号”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批。2019年7月9日,河南省中联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自行组织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91410105780534651B001V(有效期限:自2022年12月20日至2027年12月19日止) | ||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 2020年6月8日 备案号:41018320200001 | ||
污染源 | 治理设施 | 数量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 1套 | |
生产废水 | 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 1套 | ||
有组织废气 | 拆解、切割工序 (颗粒物) | 集气收集+布袋除尘+板式过滤器 | 1套 | 共用1根15m排气筒 |
拆解预处理工序 (非甲烷总烃) | 集气罩+活性炭吸附 | 1套 | ||
噪声 | 设备噪声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风机加装隔音罩 | / | |
固废 | 一般固废 | 固废暂存间800㎡ | 1座 | |
生活垃圾 | 垃圾桶+环卫部门处理 | 若干 | ||
危险废物 | 危废暂存库80㎡ | 1座 | ||
企业委托郑州卓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3.1.30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如下:
(1)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为0.284~0.419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的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为0.23~0.35mg/m3,同时符合《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附件2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其他企业,非甲烷总烃2.0mg/m3)的要求;
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40~0.44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表A.1(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的要求;
(2)项目有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浓度为0.61~0.64mg/m3,符合《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80mg/m3)的要求;
项目有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7~4.0mg/m3,符合《关于印发新密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2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新密环攻坚〔2019〕7号)其他行业企业(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的要求;
项目有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为82.7~85.2%,符合《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去除效率70%)的要求;
(3)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3.1~55.2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6.2~47.4dB(A),项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序号 | 废物名称 | 代码 | 物理性状 | 产生量(t/a) | 包装要求 | 去向 |
1 | 含汞废物 | HW29 900- 023-29 | 固态(固态废物,S) | 0.01 | 袋装 | 自行贮存,委托处置 |
2 | 废活性炭 | HW49 900- 039-49 | 固态(固态废物,S) | 0.2 | 袋装 | |
3 | 废电子电器部件 | HW49 900- 045-49 | 固态(固态废物,S) | 0.27 | 袋装 | |
4 | 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有机溶剂废物 | HW06 900- 405-06 | 液态(高浓度液态废物 L) | 0.2 | 桶装 | |
5 | 石棉废物 | HW36 900- 032-36 | 固态(固态废物,S) | 0.2 | 袋装 | |
6 | 废铅蓄电池 | HW31 900- 052-31 | 固态(固态废物,S) | 30 | 袋装 | |
7 |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 HW08 900- 199-08 | 半固态(泥态废物,SS) | 0.1 | 袋装 | |
8 | 废尾气催化剂 | HW50 900- 049-50 | 固态(固态废物,S) | 0.5 | 袋装 |
审核企业:河南省中联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838105271
咨询单位:郑州卓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53716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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