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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我公司作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委托具备CMA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于2026年6月、7月完成厂区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本次布设土壤监测点位3处、地下水监测点位3处,监测因子包含pH、氨氮、重金属等厂区特征污染物。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评价,土壤监测点位各项指标均达标,无污染物超标现象、地下水除部分本底值超标指标持续超标外,无新增指标超标情况,我单位已落实防渗、巡检等土壤防控措施,监测完整报告存放于安全部办公室可供查阅。公示周期20天,接受公众监督。
内蒙古德克斯科技有限公司
作者(188****2919,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8-04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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