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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压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企业法定环保义务,稳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公司严格依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排污许可证》相关管理要求,科学制定年度自行监测计划,并委托具备国家认证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各类环保监测工作。
根据既定监测计划,本公司于第四季度顺利完成厂界环境、噪声、有组织烟气重金属、一般排气筒颗粒物、环境空气、地下水、固体废物(飞灰固化物、炉渣)等核心项目的监测工作。经核查,所有监测指标结果均严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管理标准要求。
依据《排污许可证》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季度自行监测报告数据、固体废物处置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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