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0
0
一、企业基本情况
陕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原华能新疆吉木萨尔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中产业园,距吉木萨尔县城直线距离约90km,公路里程约163km,距离五彩湾镇10km,距离卡拉麦里自然保护13km。
本工程建设2×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2015年7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原环境保护厅以新环函[2015]820号文件对本项目进行批复;2021年8月30日本项目取得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1、2号机组2022年12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本工程环评批复污染物排放限值:粉尘<20mg/Nm3、二氧化硫<50mg/Nm3、氮氧化物<100mg/Nm3,为响应国家环保政策,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按国家重点地区标准设计:粉尘<10mg/Nm3、二氧化硫<35mg/Nm3、氮氧化物<50mg/Nm3,优于国家批复污染物排放指标。针对污染物和特征污染因子安装了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当前环保装置和在线系统运行良好。
本项目自行监测方式采用自动监测与手工监测相结合方式,自动监测采用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委托第三方运营机构进行运维。
1、2号机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2025年度委托新疆碧水蓝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运维,自动监控设施每季度委托新疆国泰民康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比对监测,手工监测项目委托新疆国泰民康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监测。
二、监测情况
1、2号机组有组织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用自动监测。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厂界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尿素车间无组织废气、脱硫废水2025年度委托新疆国泰民康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手工采样监测,其中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厂界无组织、厂界噪声、脱硫废水均按季度开展监测。
三、监测结果
(一)废气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1、2号机组中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用自动监测,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采用手工监测,各项指标达标率100%。
(二)废水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本项目废水不外排,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出口2025年度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检测结果符合《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标准》(DL/T997-2006)相关要求。
(三)厂界噪声监测结果1、2号机组2025年度委托新疆国泰民康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责任公司对厂界噪声开展了四次手工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
(四)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状况监测结果1、2号机组2025年度一至四季度委托新疆国泰民康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责任公司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状况监测(厂界颗粒物、氨),达标率100%,属稳定达标。
四、污染物排放量情况
(一)全年废气污染物排放量1、2号机组2025年度全年排放烟尘35.986吨吨,二氧化硫456.059吨、氮氧化物706.926吨。
(二)全年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公司环评批复无排放口,所有废水全部回收利用,无外排水。
(三)固体废弃物的类型、产生数量,处置方式、数量以及去向1、2号机组2025年度共产生粉煤灰263352.04吨、炉渣110746.84吨、脱硫石膏89035.74吨、废矿物油9.53吨,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委托西安戴盟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运输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德蓝能源环境有限公司固废场进行合规处置。废矿物油委托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德蓝能源环境有限公司进行合规处置。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