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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同禾药业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常熟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江工业园碧溪街道东周路13号,该企业主要产品为医药原料药(硫辛酸和卡马西平)、保健食品片剂等。江苏同禾药业有限公司(新厂)于2023年被列入《苏州市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为土壤重点监管单位。
根据《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常熟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企业要与政府应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2025年4月,江苏同禾药业有限公司委托苏州逸凡特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开展在产企业土壤和地下水2025年度自行监测工作。共布设17个表层土采样点,检测因子为pH、氯离子、硫化物、氨氮、石油烃(C10-C40)、氯乙烯、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甲苯;7口监测井(含1个地块外对照点),检测因子为pH、氨氮、碘化物、石油烃(C10-C40)、硫酸盐、氯离子、氯乙烯、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烷、甲苯、钠。
苏州逸凡特环境修复有限公司根据现场采集样品的数据,分析江苏同禾药业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主要结论如下:
(1)本项目地块土壤样品pH值介于7.76~8.72之间;本年度自行监测所检土壤指标中,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氨氮检出值未超过河北省DB13-T5216-2020中第二类用地标准;硫化物检出值未超过《土壤盐渍化分级标准》规定的“非盐渍土”的标准限值;甲苯、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烷、氯乙烯均未检出。
(2)地下水样品pH值介于7.1~8.6之间,均未超过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水标准;本年度自行监测所检地下水指标中,碘化物、氨氮、氯化物检出值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及相关标准限值;硫酸盐、1,2-二氯乙烷、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及相关标准限值;甲苯、1,1-二氯乙烷、氯乙烯均未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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