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0
0
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唐山市丰南区小集镇宋一村,于2025年6月20日进场进行采样。
(1)土壤
共布设113个土壤采样点位,送检199个土壤样品,测试项目:基本因子(GB 36600-2018中的必测45项)和特征因子(砷、铅及其化合物、多环芳烃、氟化物(可溶性)、二噁英、氨氮、石油烃(C10-C40)、铊和pH),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以下结论:
企业内土壤重金属和无机物中汞、砷、铜、镍、铅、镉、铊均有不同程度检出,其中汞、砷、铜、镍、铅、镉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铊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5216-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六价铬、VOCs、SVOCs均未检出。
企业内土壤氨氮、水溶性氟化物、石油烃(C10-C40)、二噁英类均有不同程度检出,其中水溶性氟化物、氨氮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 -2020),二噁英类、石油烃(C10-C40)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对照点中,氨氮、水溶性氟化物、石油烃(C10-C40)、汞、砷、铜、镍、铅、镉、铊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其中汞、砷、铜、镍、铅、镉、石油烃(C10-C40)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铊、氨氮、氟化物(水溶性)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5216-2020)。六价铬、VOCs、SVOCs等均未检出。
与2021年平均值相比砷、铜、镍有明显累积,与2022、2023、2024年平均值相比各检出因子均无明显累积。与2021年最大值相比无明显累积,与2022年最大值相比镍、镉有明显累积,与2023年最大值相比镍有明显累积,与2024年最大值相比铊有明显累积。
综上所述,场地内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5216-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2)地下水
共布45个地下水采样点位,送检45个样品,测试项目:地下水监测指标为GB/T 14848表1常规指标(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35项和特征因子(多环芳烃(萘、䓛、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苊、芴、苊烯、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石油类、石油烃(C10-C40)、总铬、镍、钴、锑、铊、铍、钼),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以下结论:
企业地下水中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耗氧量、氨氮、钠、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氟化物、石油类、汞、砷、锑、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其中总硬度(以CaCO3计)、氟化物部分检出因子评价标准指数大于1,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其余检出因子评价标准指数均小于1,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其他因子均未检出。
企业对照点地下水中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钠、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氟化物、石油类、汞、砷、锑、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其中氟化物检出因子评价标准指数大于1,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其余检出因子评价标准指数均小于1,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其他因子均未检出。
根据检测数据趋势分析结果表明,企业厂区整体地下水中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钠、氯化物、pH、砷、硝酸盐趋势线斜率k值大于0,说明浓度呈现上升趋势;总硬度、氨氮、汞、亚硝酸盐、耗氧量、氟化物趋势线斜率k值小于0,说明浓度呈现下降趋势。
根据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历年监测结果,结合第3.6.2章“地下水氟化物分布情况”中《华北平原潜水氟离子(F-)含量分布图》与《滦河三角洲高氟地下水分布特征、形成机理及其开发利用建议》文章内容,企业厂区内地下水氟化物浓度超标,与区域地质本底值超标区域基本吻合。故分析认为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硬度和氟化物超标原因为本底值原因。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