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文件2023年8月15日发布的《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甘环环评发[2023〕7号)“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性质、规模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动,且不增加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的改造项目”,因此,本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分析论证报告,公开相关环境信息。
一、环境分析论证报告全文的网络链接的方式和途径
附件1:《景泰县金龙化工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线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分析论证报告》: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PmhAujoYDlgMiRpXxEk8w
提取码:wxmd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如果有对本论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快递邮寄、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景泰县金龙化工建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白银市景泰县喜泉镇喜集水村
联系人:冯宜若 联系电话:13893082699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当日起10个工作日。
景泰县金龙化工建材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
作者(150****4838,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10-23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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