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蓝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2024 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此次核查目的包括:
(1) 确认受核查方提供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其支持文件是否是完整可信,是否符合《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
(2) 确认受核查方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设备是否已经到位、测量程序是否符合《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及
相应的国家要求;
(3) 根据《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对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进行评审,确认数据及计算结果是否真
实、可靠、正确。
核查范围
受核查方 2024 年度在企业运营边界内的温室气体排放,即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中路 1100 号,核查内容主要包括:
(1)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排放。
(2)受核查方 2024 年度《排放报告》内的所有信息。
作者(182****9821,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9-22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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