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份公司根据《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委托潍坊海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土壤及地下水隐患排查工作,并编制了《山东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
根据自行监测方案,于2024年5月份委托山东潍科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厂区土壤表层和深层土壤进行了采样工作并进行外包检测。根据检测报告进行分析:本次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实行)》(GB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基本项目)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其他项目)中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在和对照点位进行对比后,发现其检测数值相差不大且未发现受原辅料和产成品的影响,说明生产区域未受污染。
根据自行监测方案,于2024年6月份、8月份委托山东潍科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地下水自行监测。本区域地下水流向主要从西南向东北。厂区内重点区域基本处于同一地下水流向方向上,因此在厂区地下水流向上游至下游方向布设2处地下水监控井作为监测井位置,两个井分别位于厂区西南角、东侧,在厂区西北角布设1处地下水监控井作为对照井。根据检测报告分析如下: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各水井地下水样中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钠,这些指标有超过 V 类下限现象,但符合羊口镇地下水水质特征;其余指标均低于Ⅳ类上限指标。则该地下水质量综合类别定为 V 类,V 类指标有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钠。通过分析,地下水下游水井指标与上游水井、对照水井指标相差不大,甚至还有所降低,证明地下水在经过厂区后未受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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