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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原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现将“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二期项目(二期)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本项目位于山西省忻州市,项目总投资59271.83万元,建设内容包括1台8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配套1×18MW直接空冷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和1×68t/h中温中压余热锅炉以及其他配套工程。
本项目于2021年12月3日取得《关于忻州市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二期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忻开审管发﹝2021﹞36号。本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已于2025年1月建设完成,现将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日期向社会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二期项目(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东侧;
建设单位: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25年1月6日;
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5日。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8635149194;
邮箱:172658171@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须加盖公章。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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